抓住一只黑毛猪崽,曹均坐在石头上,将猪崽头下尾上用腿夹着,然后用手挤出了这只小猪崽的蛋蛋,用旁边炭火烤过的锋利短匕,一刀下去,割了猪崽的蛋蛋,那猪崽痛得惨叫起来。
曹均快速抓起旁边的草木灰,抹在伤口上,然后放了这只猪崽。
“看清楚了,这就是劁猪,公母通吃,直奔命根,让猪从此丧失想法和功能,脾气变得温驯,便于管理,肉质也变得细嫩肥美,更好吃。”曹均老神在在道。
养猪的庄户老邓激动地道:“均公子说得在理,军中有将烈马阉了的,那马就温驯许多。”
“不过还要注意这些。”曹均叮嘱道,“记住,阉猪的刀子要反复用火烤,免得感染……阉割之后,记得用铁锅煮水喂猪。”
老邓心头佩服,忍不住问:“均公子,你年未及弱冠,怎么懂劁猪?”
“有一次,我出外游猎,看见一个医者在阉猪,便好奇跟着他学了这门手艺,那医者说,学会这手艺,传下去,子孙都可以凭这手艺吃饭!”曹均胡扯道。
“多谢公子传我这门手艺,让我子孙也可以吃这碗饭。”老邓长揖行了大礼,“但公子就不必操此贱业了吗?”
“老邓,虽然我贵为曹府公子,可府中的公子有三十多位,我生母已逝,没人管我,还因为青梅竹马的婢女,被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曹均半真半假地感叹道,“艺多不压身,有门手艺,以后大难临头,逃出去隐姓埋名,也可以找口饭吃。”
曹均完全是胡扯加鬼扯,他是看小说知道阉猪的,然后好奇搜了视频,有了理论,现在有了吕布武勇王越剑术,劁猪更是小菜一碟,眼到手到,那个稳准狠。
现在还是正月,百来头的猪群里,小猪只有十来只,曹均一会儿就阉割完了,还留了两三只给老邓练手。
丁成在另外一边杀了头两三百斤的大肥猪,烧水烫了毛,内脏也按照曹均的吩咐收拾出来,尤其是猪大肠。
曹大替丁成做主:“均公子,这头肥猪差不多三百斤,我们今天也吃不完,现在天寒,可以久放,如果吃鲜肉的话,叫庄户用木牛车给你送到府上去,吃腌肉的话,让庄户帮公子腌制成腊肉。”
“嗯,用柏树枝熏的腊肉别有风味,可以试试。”曹均顿了顿,吩咐道,“如果我随丞相出征了,就别把腊肉晒得太干,送给阿母,告诉她,用来夹馒头特别好吃。”
一直话少的丁成在旁听了,顿生好感,庆幸丁夫人收了这么一个孝顺儿子。
“丁叔,我来帮你分肉。”曹均饶有兴趣道,“不同的部位用法不同,炒回锅肉用二刀五花肉,也可用后臀,红烧煨肉最好用硬短勒,剁碎做肉圆子,最好用前夹心,如果阿母喜欢吃清淡的,穆兰,我走之后,可以多做点肉圆子汤给阿母送过去……”
曹均刚好将肉分割好,就听见纷踏的马蹄声,由远接近。
“哈哈,大哥,我就说曹均这纨绔子出城游猎吧?”曹丕朗声大笑,虽然笑起来肿脸抽搐,比哭还让人害怕,纵马到了曹均跟前,马鞭指着刚分开的猪肉,“看样子,曹司马,你猎了头野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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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八章 艺多不压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