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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白驹过隙[2/2页]

骨董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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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这样的身高自然是坐在教室的最后面,现在是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听得我昏昏欲睡。虽然年纪长大了,但是对于学习和念书,依旧是让我无从下手的难题。虽然姥爷一再说着些触类旁通的话,但是我虽然触类了晦涩难懂的古文乃至于天经地纬的书籍,但是完全没有旁通到学习上。
      哪怕老师用瞪大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我强打起精神看起课本,也还是天书进脑,看不进去一个字。
      好不容易才终于把这堂课给熬完了,当响起悦耳的铃声时,我这才长舒一口气,开始收拾自己的书包。
      “风哥,我们打算一会儿去打篮球,缺个人打全场,你来不来啊?”坐我旁边的男孩拎着轻薄的单肩包,歪头问我道。
      这男孩叫丁柱,外号谐音叫顶得住。是小学的同学,也是和我一样都是从姚家村出来的在县城学校念书的人,人高马大喜欢打篮球,也算是玩得来的好朋友。
      这个县城并不大,包括周围的几个村子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所以在初中根本不存在什么陌生的面孔,几乎小学是什么同学,初中就是什么同学,一模一样。这也是小县城的好处,不存在什么花费力气融入新圈子,周围都是熟人。
      我头也不抬,把桌上还有抽屉里的课本啊纸笔啊一股脑的塞进书包里,就站起身说道:“我有事儿,就不去了。你再找个人吧。”
      丁柱有些郁闷:“风哥,别啊,你体育课那么猛,再找个其他人也比不上啊。”
      “那叫上我不就是欺负人吗?”我急着回姥爷那学东西,自然不想要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丁柱喜欢打球,我体格超出同龄人小半截,他当然想要把我拉入伙,组成个无敌的内线组合。
      “今天和隔壁班的人玩儿,欺负他们不算欺负。”丁柱还是不肯放弃。
      我摆摆手还是不打算去:“拉倒吧,他们有校队的人,我去了也只是多个背景板。”
      不给丁柱再说话的机会,我头也不回的出了教室。路上的人都三三两两的结伴回家,我则在校门口瞧见了我的同伴。
      一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俏生生的站在校门口,她背着书包手里提着一个手提袋。年纪比我要小一点,扎了个马尾辫,显得整洁清爽。
      白净的脸蛋上不带一点瑕疵,既有女孩子的精致又有乡土孩子的纯朴,和我还有周围这些半拉袖子全是沾染的泥巴零食污迹的熊孩子简直天差地别。
      虽说我现在已经脱离了小孩子的年龄,但是心中还是保留着不少的小孩心性,尤其是瞧见这么好看引人注目的女孩儿是在等我,我便不由得连后背都挺直了不少。
      她就是陈叔的女儿,陈小梅。只不过现在跟着她妈改嫁到县城里一户高姓人家里,现在改名叫高小梅了。对于我来说,她姓高还是姓陈区别不大,不过小梅自己倒是很介怀自己现在的高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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