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没有和她的家人商量,一气之下同意了与我离婚。
为了对孩子们今后的前途负责,我提出芬芬、豆豆全归我抚养。这样,按政策还可以比较容易地解决他们的城市户口问题。夏真开始不同意,后来觉得我的话有道理,便同意了。
但是,她提出儿女们暂时不能离开她,她舍不得他们,必须暂时由她先带着,等到我把他们的城市户口办好,他们也长大了一些后再交给我,让他们跟我去城市上学。
夏真的要求是人之常情,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商定:芬芬和豆豆虽然判给了我,但由夏真暂带,我每月按时给夏真寄去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同时,家里的房屋等一切财物全归夏真所有。就这样,几天后,我与夏真在f镇人民政府办好了“协议离婚”手续。至此,家里的风波才算平息了下来。
没想到,我和艾华相爱的事在厂里已经被传的沸沸扬扬,神乎其神起来。
为了申报解决芬芬和豆豆的城镇户口问题,我必须向组织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我与夏真离婚的事实。那料想,这样一来,我的灾难骤然降临了!
机关里到处都在议论我,人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说我是当代的“陈世美”,爬上领导岗位后就乱搞男女关系,女的不但有艾华,还有倪雅、陶娜等等,还把农村的老婆也给离了,是思想堕落,道德败坏等等。
他们像躲瘟疫一样的躲着我,使我在机关里混不下去,抬不起头来。又因《李斌与新导卫》的事,得罪了赖虎等一伙人,于是,他们趁机联合哪些平时嫉妒我或是我不小心得罪了的一些人,不失时机地,添油加醋地编排起我的绯闻故事来,向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寄发了一封又一封“人民来信”,检举揭发我的“生活作风”的问题。
他们的阴谋得逞了。组织部领导找我谈话了,说什么,因为我和艾华等女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以及与农村妻子离婚的事,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涉及思想品德和生活作风问题,不宜在领导岗位工作,尤其不宜在党的宣传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因此组织上做出决定,免去了我的宣传科科长职务,调离机关,另行安排在基层工作,并且要我作出深刻地反省和检查。
我有口难辩,蒙冤负屈!我为了“理想”所做的种种努力和多年的苦苦奋斗,现在竟然完全变成了一场空!我的事业和前途遭到了致命的打击。我遭受着空前的屈辱和痛苦!我的精神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痛心疾首,悲愤莫名,恨不能跪下来仰面振臂长啸:“苍天呀!命运为何独对我如此不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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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离婚(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