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还算是吧,不在乎你在乎谁呢?女人说,你说的是真的吗?我说,大约是吧,哈哈!女人说,那我等你,但你要让我看到希望,你会让我看到希望的对吧?我不知道怎么去回答女人,便点燃了一颗烟,她也便没有再追问。
从那次旅游回来之后,我和女人似乎忘记了那次争吵,对于所有的谈话我们都有所收敛,害怕触及那越来越近的事实,只要是有可能引起彼此不愉快的事情我们都尽量避而不谈,但也正是这样彼此之间好像生起了一张过滤膜,越来越多的话题被过滤掉了,进而变的无话可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之间的联系也变得若有若无,一度间隔十多天不通话。其间我又开始着手写另一部关于自己的经历的小说,人要认识世界,就要先认识自我,我决定通过对自己成长经历的回忆与描述来反思自我,而后发现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个秋天我一直沉浸在回忆之中,回忆自己亲历的事和人,力求在逝去的岁月中找到它们准确的坐标,然而很大一部分回忆都是徒劳,我想不起一些事情发生的季节,白天或者晚上,或者不能确定我是否就是当事人,作为最可信的证据,日记本的记录也由于自己的马虎而记录得一团糟,比如一本记录于2002年的日记中记录了一段我写给某个女生的情话:你是知道的,我喜欢你,在这个几百人的学校里,我只喜欢你一个,你也许会问为什么,我告诉你,你最特别,你就像阳光,温暖了我的心灵,你就像雨露,滋润了我的心田,我不相信在这所学校里,还有谁能感受到你与众不同的气息,我也不相信还有谁会像我一样如此喜欢你,像喜欢耳边的风,像喜欢口中的糖,我希望我们能忘记过去,就像最初那样美好而单纯的喜欢对方。当我读到这段陈旧的情话时,不禁对自己初中时喜欢过的那个女生遐想翩翩,后来便又记起这不是属于我的情书,属于瘦子,是我帮他写的情书,那时他便脚踏两只船。我怕下次再看到这段情话时,会陷入当下的疑惑,便把它从日记本上扯了下来,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在看到那么拙劣的文字时感到羞赧。
当我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的时候,窗外那棵桦树的叶子也渐渐由绿转黄了,深秋的风吹过,几片叶子落下,整个破败的院落陡增了几分秋寒意。女人来找我的那个星期天,如前几日一样,天空依旧下着细如蛛丝的小雨,没有间歇,细密如麻,打伞没有必要,长久的站立雨中,也会沾湿衣服。
那天我正琢磨着换一种方式开始我的小说,我要写一个有些特点的开头来吸引我的读者,我写道:有个外国作家说艺术品一定要积满陈年灰后才会有人领悟。这个外国家是司汤达,这是我在《红与黑》中读到的一句话,但我无意让我的读者知晓,这样就好像我只是恰好想到了写上的,而不是刻意的引经据典。我继续写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对自己迫切想要成名的想法毫不避讳,我不想像梵高和卡夫卡那样,活着不为人知,死后声名大噪,当然他们两个是各自领域的天才。我之所以选择梵高和卡夫卡,是因为我确实很喜欢这两个人,我看过《梵高传》,对他在布拉邦特的童年感同身受,我甚至通过父亲想象过他在煤矿里挖煤的样子,我也考虑过要写高更,但我选择了梵高,我喜欢他的《星空》,我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副油画,如果我有钱了我就会出国去看一看那幅画,而卡夫卡在我心中是毫无比较的,我看过他的长篇,中篇,短篇,随笔,成品,半成品以及他写给情人的信,我觉得他就是一个人类的奇迹,在读到他的《地洞》前我从未如此佩服过一位作家,我现在只能说自己佩服这两位大师,因为我现在不是大师,当我成了大师之后就可以说对他们两个惺惺相惜了,想到这里我不无悲哀的继续写道:我不是天才,我只是一个用左手拿筷子的普通人,我写作,我想要成为一个响当当的作家,我希望有一些拥趸,我想把所有的奖项揽入怀中,我想要挣到每一个爱读书的人的钱,你可以说我虚荣,但我只是实话实说,一谈到我的梦想我就变得野心勃勃,好像一头奔跑在草原上的牦牛,你绝不可以说我白日做梦,白日做梦是什么也不干,瞪着俩眼等着天上掉下大馅饼,我没有,虽然我没有写出过一本书,但是我总觉得写出一本书是容易的,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难,正是怀着这种信念我坚持奋斗了很多年,却几乎只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的成果——无果,在你看到我的作品前,你不知道我熬了多少个日夜,设计过多少开头和结尾,进行过多少风格的尝试,删减和增补了多少文字,你可以批评我的文字毫无生气,结构混乱,但我希望你不会像我某天在图书馆里碰倒的那个人一样,那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她对自己的同伴——另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评论一位我不便直言其名讳的作家时说道,都说他写的好,我就不喜欢他写的书。同伴问道,你看过他的作品?那女子说,没有啊!我想那位名声斐然的作家如果听到这样的对白或多或少会有些愤怒,如果你也像那一个女子一样评价我的作品,我会表面上装作无所谓,但背后一定会用心的骂你是个大傻逼。尽管一个有素质的人不该这样说话,但是我决定就这样写。我继续写道:我为自己的梦想拼搏,奋斗,我也许不会成功,但我渴望成功,我还要告诉你一个事实,正如一个强者所应考虑到的那样,我已经沏好茶水等着你来批评我。这段自我介绍未免长了一些,但我十分满意,我这样写就是为了引起读者的兴致,毕竟一个好的开头就可以让一个作家成名,我已经非常克制的压抑了我的激情才没有写出塞林格那样的开头,我也没有能力像列夫托尔斯泰那样一句话就说完整篇故事,我只能用自己狡猾的心理去吸引读者的注意,我接下来要告诉我的读者我写的行文风格是什么,这颇有点令我为难,因为我要把那些没有耐心的家伙撵走,我想象着我的书一出版就供不应求,带着这种自我安慰的喜悦我写道:如果你已经读到了这里,说明你还算是一个有点耐心的人,然而我却不得不提醒你,光有点儿耐心还不行,你必须要头脑清醒,不然我写的东西肯定会让你昏昏欲睡,我可不想你的哈喇子留在上面。
这段话我是用钢笔写的,这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这并不是说我没有用钢笔写过字,或是说我钢笔写的字不好看,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在我上学时同学跟着我到超市买墨水时说的一句话,他说,你买一瓶墨水什么时候能用完?在我决定写自己的故事的时候,想到那些被打翻的墨水瓶,决定挑战一下自我,所以女人一进门看见我,便说,你还用钢笔写字,要写到什么时候?我说,不会很慢,最快三年。女人穿着一件格纹大衣,手上拿了一只黑色的手袋,脚上一双高筒绒靴,红的好像血。我说,你今天的衣服不怎么搭。女人说,搭不搭都穿出来了,反正我长得这么漂亮走哪里都有人看。女人问,你真决定要写书了?我说,已经开始了。女人说,那预祝你成功。我说,必须的,谢谢你。我指着床上的一包烟说,抽烟自己拿,价钱比不上你的万宝路,但是我已经抽了十几年了,挺喜欢的。出乎我的意料,女人竟然拿了一颗点着了。我说,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女人说,得病的时候吧,焦虑。我说,抽烟有用吗?女人说,有点用吧,不过真的很谢谢你,在我焦虑的时候开导我。我说,那都过去好几年了。女人说,谢谢你。我说,别这么客气。这么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低头看自己写的手稿,然而什么也没有看进去。女人说,我可以看看你写的东西吗?我说,不可以。女人说,为什么?我说,我不想你笑话我,这样我会心里很不舒服,你全当你知不到这件事。女人说,内容呢?我说,我自己的事情,从出生到现在。女人说,从小到大吗?我说,是的。女人说,我想想你开头会怎么写,以我对你的认识你会写,写什么呢……我对女人将要说的话充满期待,女人说,我想想,嗯,你会这样写,多年以后,面对死神,张逢源将会回想起他独自一个人在出租屋里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我说,你笑话谁呢,我还要把你写进我的书呢。我本以为女人听到我这么说会很高兴,然而女人却冷冷的说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说,那就不写你了吧。女人说,这么快就改了。我说,予夺生杀,说改就改。女人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你还是把我加里面吧,把我写好一点,漂亮一点。我说,你们这些人怎么总是提要求呢。女人说,还有谁提要求了。我说,发小,同学,同事,他们都希望我把他们写的好一点,好像他们本身不是好人。女人掐灭手中的烟说,没有人愿意成为别人笔下的坏人,我在你的书中抽不抽烟?我说,你的位置要靠后,一直靠后,谁让我十八岁才认识你的呢。我忽然发现自己多说了一句话,但是已经收不回了。果然女人开始算起时间的账来,她说,我们在网上认识的时候,你1八岁,我22岁,你在上学去之前对我表白过,你说,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我把你奚落了,连我都不相信自己竟然会喜欢上你,记得我对你说过一个在大街上见到我都不会正眼看一眼的人。我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没有几个人能抵挡住符合自己口味的诱惑。
女人看了看我凌乱的床铺,稍微整理了一下坐了上去,轻轻的哼唱起来,一直哼了十多分钟。女人问,你房间里还挺暖和的。我说,前不久一个同事搬家,我花五十块钱买了他一台二手的电暖气,没想到效果还不错。女人说,也直接让你房间臭袜子的味道显得那么不可抵挡。我说,味很大吗,我怎么闻不到?女人说,你到屋外三分钟,然后回来就可以尽情感受了。我说,那我还是不要出去了,省得回来之后发现你的免疫力提高的这么快。女人笑靥如花,她说,你可以不要假装在思考的样子,陪我说会话吗?我疑惑道,假装?女人说,从我来到你就一直盯着那一张稿纸看,那上面只有三行字,你没有写,也没有划,不是假装?我想要习惯性的反驳两句,嘴上却说,这不是一直陪你说着话了吗?女人说,你坐过来,我们聊一会儿。我说,怎么感觉像老师对学生说话呢?女人说,我来不是听你说俏皮话的。我从椅子上起身坐到了女人的身边,心跳也变快了。
我看向窗外,天空浑浊,屋舍模糊,女人停在门口的小汽车却靓丽如初。女人忽然像一只小猫一样用双手勾住了我的脖子,对我说,亲爱的,如果你能更好的做一个爱我的男人,迁就我所需迁就的,爱我所需爱的,帮我守住我所要坚持的,那么我也能做一个更加爱你的女人,满足你所需满足的,包容你所需包容的,赏给你想要得到的,帮你完成你的人生大事。我佯装不懂,问你赏给我什么。女人的手变得很有力气,我不得不低下了头,女人瞪大了眼睛,说,本大姐。我问,你又如何帮我完成人生大事,眼前这位大姐?女人竟收敛像一个娇羞的小女孩,收起了双手,背转过身。我又看向了窗外。一只灰色的麻雀正在落叶堆里蹦蹦跳跳,隔着窗玻璃,它似乎在唱歌。女人绷紧双唇支吾不言,面色粉红如婴,一反大大咧咧的常态,好像从前我所认识的她都是假象。她的面孔,她的身体,她的影子,出现在了我的回忆中。女人眼皮低垂,像是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见她这般犹豫我受到了小小的惊动。我问,你怎么了,同样的事情要发生两次吗?女人过了很久说道,张逢源,你知道吗,当我希望你说是的时候,你却说了不,你伤害的不只是我的心,还辜负了我对你的我的我们的美好未来的期盼,那就像一个影子,会追随我所有的决定而挥之不去。窗外的小鸟多了几只,它们都蹦跳着,叽喳着,在分神的那一刻,我忘记了哪一只是先前那一只。我捏捏女人的脸,有点凉。
那时的我不谙情怀,只觉得今天过后还有明天,明天过后还会有后天,后天过了还会有很多或晦暗或多彩的日子去思考去过活,没有什么事情像考试一样需要即刻写出答案得到结论,所以我尚不明白,一个女子试着做出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一个男子的决定时需要用多少时间去思考,需要否定多少对立的理由,需要积累多少的勇气,我只知道这看似沉重而意义重大的审问一般的试探可以用一句玩笑带过,免去下决定的激动或是决定作出后的茫然。我说,想那么多不累吗,不要事事都认真。女人突然变得野蛮,像疯了一样狠狠的捶打我,搁以往我会把这当做她是在撒娇,现在我知道她真的生气了。令我吃惊的是她抱起了我的手臂,狠狠地咬了一口,疼痛难忍。我叫着用一只手拍打窗户,麻雀们四下飞去,又有一片叶子滚动着落下。现在我经常卷起左手的袖子,看看那块被女人咬过的地方,没有留下疤痕,只有青绿色的脉搏一起一伏的跳动,有时我想为何她不用点力,牙齿穿透皮肤,为我留下她曾经就在我身边的印记。疯狂过后,女人冷静下来,她说,我来是想告诉你,我很快就结婚了。听到女人这么说,我并不感到任何遗憾不安或是难过,仅仅是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走了。我说,什么人这么福气?女人说,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个去北京的男孩吗,他回来了。
第三十六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