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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缘万里踏飞雪(上)[2/2页]

锦囊宝 蕊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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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话一出口,其他人就有些尴尬,胡不归,其实是一所花楼子。看朝中那些老家伙的态度,估计都巴巴地想把自家闺女嫁给季怀锦,你倒好,自己平日风流也就罢了,还带着他们的准女婿逛窑子。但这个由谁来点破呢?
      正在其他人犹豫地互相看来看去之际,季怀锦倒是对这人口中“胡不归”来了兴趣。一来他刚到京城,并不知道这是所花楼子;二来他喜欢酒,五六十年的女儿红,想想就流口水;而第三点原因,是他乃扬州人,家乡菜总是更对他的胃口。
      “胡不归?听起来不错,那今晚我们就去那儿一聚吧!”季怀锦决定道。
      众人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那个白脸,真是找麻烦,也不知道这个将军对花楼子有没有抵触情绪,基于谨慎,看来今晚得出份大价钱包个场子,提前清掉那些污秽庸俗场景。
      而那个提议的人还喜滋滋的,其实他之前打听过季怀锦的家乡,所以才推荐以扬州菜出众的胡不归。而且那胡不归的老板娘,可是怎么看也看不厌,绝美的容颜,风韵犹存,别有一般味道。
      之后众人便各回各家,约定晚上酉时于胡不归汇合。
      “胡不归?”季怀锦麾下的虎牙将军杨昀有些疑惑,今日季将军邀他晚上一同去宴请,他是地地道道的京城人,胡不归是个什么地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也清楚他家将军是个什么性子。他家将军,是那种听说别的军营设军妓眉头都要皱得老高的人。
      “嗯,怎么了?晚上有事?”季怀锦表现坦荡。
      “啊,没,没。能跟老大一起去吃酒,末将荣幸之至。”杨昀嘴咧得极开。想是之前季怀锦讨厌设军妓只为了保证军纪严明,再怎么说他老大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那就行。走,你这本地人先带老大在这京城里逛逛。”说着,季怀锦揽上了杨昀的肩膀。
      杨昀自季家军成立伊始便跟着季怀锦一同抗匈,季怀锦对他很是喜欢,当做是亲兄弟一般。这小子处事圆滑有分寸,不怯懦不莽撞,眼睛毒,嘴儿却特别甜。平日里老大老大地喊季怀锦,让他也体会了一把当大哥的感觉。
      季怀锦家里有一位兄长,却是比他足足大了九岁。母亲因生产季怀锦而不幸去世,父亲又在小怀锦八岁时因思念母亲撒手人寰,只剩下个哥哥照顾他。对于季怀锦而言,大哥总是个长辈模样,把自己当作个孩子。
      十五岁那年他偷偷离家,见军队招募便自告奋勇投了试。当初那负责招募的一群人笑着对季怀锦说,“小娃娃毛还没长齐凑什么热闹,戍役还得满二十三岁呢!”
      小少年目光晶亮,“匈贼猖狂,扰我大聃山河。英雄岂论年龄,凭的是本事!”
      众人称赞,神色变得严肃。小怀锦如愿在入伍名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后一日在军营中,刚入伍半年的小怀锦与众人比试,一连撂倒了七个人,恰好被大将军看到。
      大将军身边随从赞这小少年力蛮如牛,是块练武的好料子。大将军却在一旁说了句,“你只见他接连撂倒了七个人,可曾知晓这小子靠得并不只是力气。”
      再后来,季怀锦意外被提拔做了少年监军,然后一路奋战,不负当年大将军的眼光,成了队伍里最英勇最有谋略的领导者,又成立了自己的季家军,可不谓之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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