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的本家叔伯,有他的本家爷们,他不敢自称老子,就算是村霸一类的恶人,顶多也就是对着一个人大骂,而不是在公共场所自称老子,他没这个胆子。不要以为村长都是村恶霸,也有不少好同志,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就是一村之长,他自己开办着工厂,家资数百万,开着高档轿车,有一次晚上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本村一个收破烂的叔叔,这个村长并没有扬长而去,而是开着轿车,打着车灯,用灯光来为收破烂的那个并不是亲近的叔叔照亮道路,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为了方便描写主人公的心理,我会采用第一人称,我也知道用第一人称来写,有很多的不方便,眼界也不能放的更宽,所以我就做一个新的尝试,尝试着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交替使用。这样的写法,在一些文学作品中当然已经不新鲜了,但在网络中,却还没有听到有谁用过。所以无论成败,我也算是创新了(汗),兄弟们可能一开始并不习惯,感到有点乱,不过乱着乱着就习惯了(呵呵)。
有的兄弟们可能会说:顶你个肺,有无搞错?就吧,还学人家文学手法在这里装逼!
我要严肃的板着脸装逼的回答:只有装逼的才是,不装逼的都不是!(当然没有人同意,我自己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本书中不止是风流韵事,更多的责任和思考,还有一些沉重的东西。
前言(必读)[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