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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大抵人生难得共,得团圆处且团圆】(3500)[1/2页]

月月笙歌 千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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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一个关于妻妾的讲述,给大家分享古代妻妾的待遇,深感古代女子的悲哀和无奈】:
      【看得小草我很是不舒服,妾……真悲催,心想,丫的!幸好偶没有身在古代,上辈子?我肯定是男的,坐拥三妻四妾那种。。。邪恶的小遐想了一把~·~(忽视~)】
      在古代,男人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妾的地位极其低下,然而她们有一项权利:丈夫必须满足她们的性需求,否则必受谴责。
      在古代的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而且,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
      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丫。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却只能为“庶母”。
      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媲。
      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妾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
      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
      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江面上烟波浩渺,弥漫着一层青雾,浪水翻打,项羽撑肘而起,无奈道:“是,我的错,你都好行了。”
      乌雅饮着清甜江水,望着打闹的两人缓缓跟上。
      从那时起,她便再无顾忌,不仅告诉了项羽自己的来历,还讲起了现代生活的点点滴滴,所以,私下他们都以老公老婆相称……
      回味着他们的往事,项子鱼渐渐安下心,疲惫袭上眼睫沉沉睡去。
      几日来,张嫣仍是昏迷人事不醒,项子鱼喂她的所有汤药悉数吐了出来,项子鱼只能喂一勺,然后用绢帕蘸去张嫣下颌流淌药汁继续喂送。
      如此重复熬药,喂药,之后的日子张嫣一直浑浑噩噩,在醒与不醒之间徘徊着,偶尔睁开双眼,满眼都是空洞木然的焦距,无论怎样呼唤她,她亦是毫无知觉不做应答。屋子内光线不是很好,窗户被关上,没有通风,一进屋刘乐便闻到一股浓烈的药味,见床榻上张嫣恹恹的平躺着,项子鱼则半跪半蹲的伏在一旁。
      刘乐陪着项子鱼默默守在床前,想要安慰,却不晓得该怎样开口。每每颤抖着伸出手,可总是停留在半空又咬牙收回,在她心里,嫣儿早就是她的亲生女儿一般,如今,嫣儿真正的母亲已经守候在旁,她该是替她们高兴的,可心里深处竟隐隐透着无奈的失落和黯然。
      况且害得嫣儿如此模样的是她的母后,是她的母后!
      “子鱼姐姐,是……是母后……”
      项子鱼懵然的点点头,道:“我知道。”她浅浅一笑,视线从张嫣身上移开向刘乐投去,刘乐心里一颤,下意识的就想往后退,可是两条腿却像灌了铅般怎么也挪不开步。
      “对不起……”鼻子涩涩的,刘乐眼眶微湿,以极轻的声音说了一句,转而望向床上的张嫣,关切担忧神情溢于言表,毫无保留的显现在汾然欲泣的脸上。
      虽然早已猜到,但骤然被刘乐提及,项子鱼的心中仍是不太舒服,嫣儿是她的女儿,只因是她的女儿,吕雉一直嫉恨于她,如今把昔日之仇算在嫣儿身上,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怎么受得了。
      但转念想到刘乐对张嫣亦是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故作有些埋怨道:“别老是想着别人,你没有错,何来对不起之说?嫣儿这样我谁也不怪,只要以后没人来打扰我们的生活就是最好的。”项子鱼本就是天生豁达之人,心中虽有阴藿却也想得开,什么烦心事都揪着不放那不是自找不快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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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大抵人生难得共,得团圆处且团圆】(3500)[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