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认识,是因为他是我初中同桌。那座初中是我们镇上的最高学府,拥有镇上唯一的三层小楼。别看升学率不咋样,却照样是附近十里八村的风尚标,引领着乡村潮流。
史林是从外校转来的,被老师安排在我旁边,与我坐同一个桌子。头几天,我净欺负他了,他新来的,又是外地人,长得文弱白净,看样子是个好捏的软柿子。
课间,我把水喝完,杯子给他,用眼神告诉他:“打水去。”他倒怂的狠,秒懂我的眼神,乖乖去打水。我猜他是怕了我的杀马特发型。
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我就让他替我打扫教室,自己则坐在座位上磕瓜子,瓜子皮到处飞。
后来有一天清晨,他没写作业,想借我的抄抄,我很不屑地
找蝴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