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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追猎[1/2页]

我的1995小农庄 叶公好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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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的视力不怎么样,但听觉和嗅觉非常敏锐,即便它们现在是在高处,是逆风向阳的位置,人的气味儿飘不过去,可还是让它们听到了细微的响动。
      几头野猪抬起脑袋四处张望了下,忽的迈开腿脚,小跑着深入松林之中,眼看就要溜走了。
      “不好,野猪跑了!!”
      见到这情形,陈凌忙喊叫一声。
      这时,小金领会到意思,猛地蹿了出去。黑娃紧随其后,两只狗眨眼就冲出十多米远,群狗也慌忙追了上去。
      “追!”
      王立献当即果断喊了句,提着猎枪跟上。剩余人见此,也连忙跟在后面。
      其实,按照他们的计划。
      找到野猪踪迹之后,要先摸清楚野猪方位,确定野猪在附近,或者真真切切发现野猪了,就会采取合围包抄的法子。
      或者直接按脚印追到野猪的老窝,然后根据地形,在野猪老窝外头,选好交口打埋伏,等把野猪轰出来之后,一起开枪,将其射杀。
      计划是好的,也足够稳妥。
      可惜谁也没料到这么快就发现野猪,事先这里也没有踪迹,他们根本没做好准备。
      “富贵,俺们几个跑不快,留下守猎物,你们年轻的带着狗去追吧。”
      跑了不到十米,王立献突然扶着腰停下来。
      他的腰不行,没法跟着撵山追猎。
      陈大志则是年纪大了。
      他们在山上跑不动,就让众人把猎物卸下来。
      由他们守着猎物,陈凌带着年轻的小子们去追。
      众人知道耽误不得,就纷纷照做,然后抬头一看,陈凌听完王立献所说,早就跟在群狗后边快跑没影了,于是连忙迈开腿追过去。
      这时候,陈凌紧跟在群狗后面,他的速度不慢,奔跑的时候,特意放眼去打望。只见三四百米外,几头灰黑色的身影在林间若隐若现,快速朝远处逃窜。
      野猪受惊之后,撒开四蹄在灌木野草间狂奔,速度比人快,但跟狗比起来,就差点意思了。
      普通土狗在山里练了腿脚之后,也能轻松把它们追上。
      现在就是这样,不过群狗还是不比小金。
      只见小金就像是一道金黄色的旋风似的,速度快的四条腿几乎看不到影子了,几个闪身纵跃,就消失在密林之中,再出现的时候,距离那群野猪不足五十米远。
      黑娃似乎被激起了性子,不甘心被甩太远,速度也越发快起来,发疯似的狂冲,一跃就是两米多远。
      眼看着黑金二狗就要追上了,野猪群朝前狂奔一段距离之后,却突然掉转方向,拐道冲下了山梁,朝谷中奔去。
      两只狗见此吼叫一声,一路急追,很快也消失不见。
      陈凌向后望了望,其余人跑得没他快,现在离得太远了,才堪堪追上来。于是一咬牙,翻过山梁之后,把猎枪直接收进洞天,也发足狂奔了过去。
      他现在的感知非常敏锐,比两只狗还要强。
      但这种属于被动的本能,遇到危险才会被激发出来。
      就比如昨夜遇到豺狗子,身体的潜意识觉得暗处有东西窥视,就立马做出反应了。
      两只狗都不比他反应快。
      这就是属于身体的本能走在脑袋前面了小说
      另外……
      除了感知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也比两只狗要强的。
      这个倒不是被动的。
      但是跟两只狗每天到处疯跑没法比,他整天懒在家里,力量啊速度啊,都还没被激发出来,也要经常练练腿脚,才能看到效果。
      不过现在这一旦放开了跑。
      陈凌立马觉得浑身发起热来,,野猪肚子挨了一口,那家伙就跟开膛破肚似的,鲜血大股大股的往外冒。
      小金在猪背上,在野猪的脖子、肩颈四处噬咬,黑娃则在野猪后半段的肚皮和后腿的位置,不断下嘴。
      两只狗从小一起长大,配合的非常默契,野猪根本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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