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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个月后还我自由[1/2页]

误惹帝国总裁 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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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养协议。
      甲方:萧靳南。
      乙方:林楚。
      合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住在甲方提供的住所内。不论发生什么,晚上六点之后必须在住所内。
      二:不在住所范围内时,乙方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甲方随叫随到。
      三:合约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任何决定,任何命令。
      四:乙方只能服从命令,不得提出异议更不得干涉甲方的任何事务。
      五,六,七,八……
      林楚一行一行看向,足足有十二条,每一条都是对她的约束,每一条都在强调他金主的绝对权威。
      如果说这十二条里还有哪一条算对她有利的话,那就是最后一条了:甲方每月提供二十万以供乙方日常生活所需。
      这,算是包养她的价码吧?
      二十万对她来说不少。对萧靳南来说连九牛一毛的那一毛都算不上。他定这个数字,跟定这个协议目的一样。
      他想告诉她,林楚,你就是这样下贱,只配我这样对你。
      林楚心如刀绞,看着萧靳南冰冷决绝的脸,指尖几乎将白纸捻碎。
      他是萧三少,他是这个国家富豪榜上的第二位。第一位是他的父亲。
      从归国到现在五年时间里,他从一个只有股份没有实权的第三顺位继承人一路走到今天成为稳坐他父亲萧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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