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闻洲还问袁淑怡:“你真的快乐?你确定这就是你的心愿,是你非要因此留下来的执念吗?”
袁淑怡本想立刻说是,结果听到闻洲说到后半句,莫名愣住,没当场回答出来。
一切尽在掌握。
闻洲嘴角上扬,继续问:“这是你的心愿,还是有人引导你选择的心愿?”
袁淑怡:“……”
“本王很少管闲事,但今天既然管了,那就再问你一句,你应该不记得王牛牛了才对,如果你不记得他了,说明这个人对你的心愿来说不重要,或者说,你压根懒得记住他。既然如此,是谁引导你想起他的?你想起的,又是全部完整的记忆吗?”
“啊!!!”
面对闻洲连珠炮似的提问,袁淑怡再次凄厉喊叫出声,这回,她却是痛苦的叫了出来,黑红色的血泪从她的眼睛里流出来,她脱力跪在了地上,抱着自己的脑袋痛得死去活来。
眼前那男人的话极具穿透力,让她不得不思考这男人话中深意,如同一记闷棍,敲响了她脑中的顿悟的大钟。
她感觉某处尘封遗忘的角落重见了光明,身为死魂的她忽然得到一丝鬼魂绝无可能得到的活力。
然后,在一片来自虚空的不知名唱颂声中,她想起了一些她早就已经遗忘了的事。
王牛牛确实对她做了非常可恶的事情,但那些,她都知道。
所以她不记得王牛牛是有原因的。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王牛牛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具体什么目的,她没心思打听,只想着随便打发掉这个想接近自己的奇怪男生就行了。
结果,就在她拒绝了这个男生第四次的示好之后,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个男生,好像认识程成。
程成啊,她的高中同学,是个很好很好的男生。
阳光,开朗,幽默,长相干净好看,这样的男孩子好像特别招女孩子喜欢,说实在,虽然她从小就觉得自己不能世俗,应该学着姥姥的清高自傲,但碰上这样的男生,她忍不住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这不是喜欢,只能算是吸引吧。
毕竟她是很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高中,学校后面的花苑广场,广场最边上的小石亭。
那时她刚入校,英语是她的软肋,为了成绩能上升一些,住校的她在周末的时候,偶尔会脱离寝室,在这个小石亭里背背单词。
有时也不止是背单词。
这里风景很好,人也很多,她喜欢看着这些写一点感性的文字,或者是看书。
小石亭旁边就是很漂亮的紫藤萝,晚春时就开始结花苞了,一大串一大串,很漂亮,不远处还有个小池塘,里头有锦鲤鱼和红鲤鱼,还有偶尔露头抢食的小乌龟。
这块地方很少有人来,算是她的一方小天地,在这里她可以做很多她喜欢做的事,所以她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在这里。
那天,她一如往常一样在看诗集。
正看得出神的时候,不知哪传来一阵声音,然后没多久,就有个人向她这边跑过来。
男孩子,个子很高,五官端正,皮肤在太阳底下显示出白皙的颜色,他跑得大汗淋漓的,等到跑到了她的眼前,那人就不由分说躲到了她的身后。
边躲她身后边喘着说:“同学,我躲一躲,打搅你看书了哈。”
她想说一句“没事”,结果话没说出口,就看见之前他跑过来的地方,追过来好几个穿着球服身强体壮的男生,凶神恶煞的,很愤怒的样子。
他们见到她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手边还放着本书,也没过来,几个人不知道商量了什么,骂骂咧咧的就走了。
但天知道她当时都害怕死了,要不是她从小养的性子持静装得住,她肯定早就炸了。
她轻轻呼出一口气,放在书页上的手放了下来。
那些人走了,那个男生也很庆幸的样子,从她身后站起来,扬声说:“谢谢你啊同学。”
声音轻扬,很好听。
她抬手翻动了页书本,目光却微微向下移,她听到自己低声说了句:“不客气。”
男生很爽朗,也很健谈,看了眼她手上诗集正好的那一首,笑着说:“你很喜欢顾城的诗吗?”
“嗯。”语气平淡,透着显而易见的疏离,但她本能并不想这样,只是跟着姥姥时间久了,藏心情藏习惯了。
本以为话题就到此为止,结果男生却直接坐在她身边的凳子上,笑嘻嘻地凑过来仔细看她看的是哪一首。
“呀,《门前》啊,你最喜欢哪句?”
男生问得自然,好像他们已经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了。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换句话说,是从没见过这样,第一次见就能面对自己的冷淡还谈笑自若的人。
“你喜欢哪一句?”她扬起嘴角,看着男生张扬笑着的脸。
男生或许是见到她笑了,于是笑得更灿烂:“你问我的话,我最喜欢这一句,‘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她笑着,目光向下看,落在他满是汗珠的鼻尖。
“好巧,我也喜欢这一句。”
男生得了便宜,又笑着问她:“喂,你知道吗?有关这首诗,有个说法。”
“什么?”
“这首诗,是顾城写给他的妻子谢烨的。”
“所以呢?”
“所以这首诗,是说初恋的啊,你怎么这都反应不过来?”
男生得意又神奇,好像知道这么件事是很有成就感的,她配合的点头,表示懂了。
男生很快就走了,临走还和她说再见,下次再来找她看顾城的诗。
目送男生走的时候,她的手指不自觉在那页书页上摩挲。
直到上课的时候,她这才惊讶的发现,那个男生居然和她同班,名字是两个字,程成。
第91章 众议成林5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