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说,二十三年前,我们在灵村你家住了一个月,临走前把我跟你订了娃娃亲,并且有订婚信物,一个龙凤手镯,上面刻着你和我的名字,现在那个手镯,应该还在你手里吧?”
提到这个手镯,女孩的脑海里闪过不堪的过往。
原主被隔壁的吉叔收养,只有吉叔对她好。
吉婶可能是觉得原主夺走了吉叔对其他孩子的注意和关爱,经常看她不顺眼。
去年,吉叔上山采草药摔下悬崖去世,吉婶本性彻底暴露。
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身上口袋里莫名多了十元钱。
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吉婶以丢钱为借口强行搜身,看到那十元钱,对原主又打又骂。还说丢的不只是十元钱,是二十元,一口咬定原主把其他钱拿去花了。
说要让她把手镯交出来,作为补偿。
尽管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拿着这个手镯去找叶家,也不想给,毕竟这是爸爸妈妈唯一交给她的东西,要留着做念想。
最后耐不住吉婶要拿火钳烤她,才被迫把手镯丢了出去。
手镯被她拿去当铺当掉了,那个蠢女人还被人给坑了都毫无察觉,区区一个银手镯仅换了一点小钱。一部分存起来做开支,另外一部分支持她娘家的弟弟娶亲。
当然,原主一分未得。
其实,吉婶拿去典当的那天,原主跟去了,只可惜还是没能鼓足勇气抢回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被人当掉。
根据原主的记忆,手镯是B市一号当铺被做的交易。
看到女孩一脸沉思,叶北辰以为她怕吃亏。
立即便补充道:”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答应,多少钱都可以给你。“
她撇了撇嘴,谁稀罕他的钱,老娘空间可多了。
老娘要的是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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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督军大人请饶命(248)[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