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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零零八年 记八[1/2页]

青春当有迹可寻 张章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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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的那一刻,突然想到周军他们。之前一直说他们做了一两个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要,太亏了。和他们比起来,我们俩就是太太太亏了。
      灰头土脸的回家了。到县城的时候,才三点多一点。再倒一趟车半个小时就到村东边的马路了。我跟弟弟说,等最后一班车再回去。他不知我的用意,问啥意思。我苦着脸说:没脸回去。半年没挣一分钱,都不敢看见村里人。
      弟弟说再没脸也得去见啊!今天不见明天还能不见,再说了你不挣钱他们怎么会知道的。该丢人的时候盖也盖不住。以后有本事了,想瞒也瞒不住。我还是不想早点回去,那个本村的大娘肯定会说的,到时候人家就都知道了。
      他没有拗过我,就等到最后一班车。然后还没有到我们村口就下车了,在路上墨迹到天黑,看不清谁是谁的时候才进家。
      母亲问为啥回来这么晚,弟弟说他觉得没面子,不敢白天回来。母亲说回都回来了还在乎那些,咱又没偷没抢,没干违背良心的事咋不敢回来。那丧良心的人,整天在外面说说笑笑的,咱到成了不敢见人的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对于那个大娘不负责任的态度,母亲是很生气的。
      第二天父亲从建筑队回来,他俩去那个大娘家争吵了半天,自此之后便有了恩怨,没再说过话。至于工资的事,老板娘说让我们回去算账。我们害怕去了之后,他们再出什么坏心眼。而且就算是有了官司,我们签了那张不要工资的纸。更何况打官司其实就是打关系。谁家有钱买动关系了,谁就会胜诉。
      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个口号

第24章 二零零八年 记八[1/2页]